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公司工作调整,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艳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王艳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暨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屠勇军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秀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王艳女士和王秀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简历:
王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中级会计师,注册
管理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台州添盈工艺品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本州车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0 年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艳女士目前持有上市公司 84,75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与上
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秀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
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历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南京新街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和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2021 年 4 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秀娟女士未持有任何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