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 0702 证券简称 :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程荣德先生、李美君女士和张毅先生计划自此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方红军先生、杨小松先生、李功勇先生计划自此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8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9)。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张毅先生及杨小松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完成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减持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本公司总
(万股) 股本(%)
2019-08-26 40.40 20.00 0.1097%
集中竞价交易
张毅 2019-09-02 45.35 10.00 0.0549%
小计 - - 30.00 0.1646%
2019-08-26 42.00 0.50 0.0027%
集中竞价交易
杨小松 2019-09-02 44.00 0.6188 0.0034%
小计 - - 1.1188 0.0061%
总 计 - - 31.1188 0.1708%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86,714 0.5414% 1,286,714 0.7061%
张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679 0.0119% 321,679 0.1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5,035 0.5295% 965,035 0.5295%
合计持有股份 33,564 0.0184% 44,752 0.0246%
杨小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1,188 0.0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564 0.0184% 33,564 0.0184%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高管张毅先生股份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上述高管杨小松先生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000 股;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因错
误操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188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1,188股。总减持数量超过原先承诺减持数量 188 股,超额减持股份成交金额 8,272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违规减持行为。高管杨小松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3、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