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宇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林洁女士关于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林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止,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732,9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000%),详情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林洁
2、截至本公告日,林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无限售条件
数量(股) 的比例(%) 流通股总数(股)
林洁 董事 71,530,819 37.0006 17,882,7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林洁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732,9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内,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15.02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为 22.41 元,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7347 股,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调整为 15.02 元。)
截至本公告日,林洁女士严格遵守《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林洁女士承诺:
(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发行人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 30%,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和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其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林洁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林洁女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林洁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