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屠勇军先生告知函,屠勇军先生计划自2018年8月7日起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情况
1、增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增持股东:屠勇军
(2)增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屠勇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92,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其配偶林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530,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0%;屠勇军先生和林洁女士通过全额出资设立的浙江台州圣庭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69,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其父亲屠善增先生持有公司5,821,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其母亲王菊清女士持有公司5,821,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
综上,屠勇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35,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5%
2、增持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也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屠勇军先生拟增持公司股票,以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3、增持数量或比例:不低于100万股
4、增持方式:集中竞价
5、增持期间:2018年8月7日-2019年2月7日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增持股东承诺:自增持完成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屠勇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定期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屠勇军先生签章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