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文涛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臧向阳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
陈文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陈文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臧向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臧向阳先生将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陈文涛先生、臧向阳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8 月 4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涛先生、臧向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文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臧向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臧向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臧向阳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陈文涛先生、臧向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部分董事、监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朱正翔先生、姜烨女士、朱青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拟补选朱正翔先生、姜烨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拟补选朱青芳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附件:简历
1、朱正翔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3 年 11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浙江万马集团电子有
限公司任主办会计、财务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浙江万马集团电
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浙江万马天屹特种线
缆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在浙江万马天屹
通信线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正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姜烨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
册会计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和投资银行考试。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
同华投资集团投资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业务执行董事、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青芳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7 年至 2018 年 9 月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通信板块财务部总监兼总经理助
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通信板块总经理助理兼
供应链总监;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
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青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