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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暨聘任各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万马科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暨聘任各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暨聘任各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选举张禾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姚伟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聘任张禾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学锋先生、冯宇先生、李勋宏先生、缪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冯宇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吴锡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戚平据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意聘任王丽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上述人员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就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马雅军女士、徐亚国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马雅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49,492 股,徐亚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1,992 股,上述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马雅军女士、徐亚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后续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马雅军女士、徐亚国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向马雅军女士、徐亚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冯宇先生、王丽娜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冯宇及证券事务代表王丽娜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 11 层

  办公电话:0571-61065112

  传真号码:0571-63755239

电子信箱:yinuo418@126.com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附件:简历

  1、张禾阳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在浙江万马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仼总经理助理;2011
年至 2014 年在上海洋文贸易有限公司仼董事总经理;2014 年至今在浙江万马联
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禾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6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3%。张禾阳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德生先生的女儿,系董事张珊珊女士的妹妹、董事陈文涛先生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姚伟国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注册会计师。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上海无线电六厂任财务科科员、科长;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3 年 5 月
至 2004 年 6 月在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2004
年 10 月至今在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0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姚伟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姚伟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冯宇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7 月参加工作,注册会计师、能源管理师、保荐人代表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国信证券、天能集团、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战略与投资管理中心总监、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冯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学锋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唐移动西安分公司、威图电子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主设计师、市场财经经理、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通信行业大客户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产品管理部经理、市场技术支持部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涅申(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勋宏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
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学士、电子通信工程硕士,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任解决方案专家,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
上海果通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 CTO,2021 年 6 月起在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 CTO。

  截至本公告日,李勋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缪骥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起担任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2020 年 6 月起担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缪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吴锡群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职于浙江万马集团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12 年 2 月-2018
年 4 月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锡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王丽娜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9、戚平据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至 2012 年 6 月任职于杭州创远电缆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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