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徐兰芝女士、臧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兰芝女士、臧向阳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王丽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 2021 年 7 月 20 日和 2021 年 8 月 6 日分别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姜燕军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姜燕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68,917 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3)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姜燕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后续姜燕军先生将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姜燕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向姜燕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