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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97 深市 电工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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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5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标结果,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
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
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
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周俊超,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玉霞,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杨阳,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

    潘汝彬,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阳、项目质量复核人潘汝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2.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2.5 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2019 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标结果,公司董事会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审验及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