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3-039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1985年6月12日成立的江阴市电工合金有 公司系由1985年6月12日成立的江阴市电工合金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9 月9日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 9 月 9日经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20281000052622 的《营业执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 91320200842255667P。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二)要约方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四)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十;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八)重大资产重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九)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回购股份;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本公司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
(七)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
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十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
章程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
议通过的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 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
更的董事人数。 的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名; 1、公司董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2、公司监事会提名;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 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
事人数。 事人数。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4、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
1、公司监事会提名; 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采取以下方式:
以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 1、公司监事会提名;
更的监事人数。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
(四)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须于 上的股东,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 的监事人数。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理由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 (四)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须于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将有关提名董事、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理由及候选人的简历提交公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 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 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可以任何通知方式),同意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 接受提名,承诺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
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提名董事、独立董事的由董事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会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提名监事的由监事会
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负责制作提案提交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五)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的相关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事宜见《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细则》。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累积投票制的相关
事宜见《江阴电工合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