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6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
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 1 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