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1-060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力皎女士和冯岳军先生于2021年5月16日与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镇江市金康盛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国投高新,国投高新进而间接持有公司
99,806,7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 29.99%股份间接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协议各方就股权转让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准备工作,推动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 11.2 条第(d)
款“如果成交未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成交最后期限日”)之前发生,转让方
或受让方应有权在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但是因转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导致未在成交最后期限日之前发生,该违约方无权要求终止本协议”,由于预计无法在成交最后期限日之前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于 2021年 10 月 29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存在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需要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2、因本次股权转让已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自行承担;
3、《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各方之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鉴于公司已选举受让方推荐人士担任董事,同意采取适当措施对该董事进行撤换。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终止系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股权转让协议》自《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2、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受让方推荐董事刘中先生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等辞职,并将尽快组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