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初归属于上
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215,667,989.27元,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36,760,018.48 元 , 期 间 派 发 的 2019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23,840,000.0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后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母 公司 可供股 东分配 的利润 合计为
314,912,005.90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78,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452,400.00元(含税)。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 53,631,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2,401,0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回购等事项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合法、合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