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80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股份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70,929,872 股,回购股份为 857,200 股,
剔除回购股份后股份数为 70,072,672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50487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除权除息
日 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80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下同)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2、具体测算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0.6965280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56.50 元/股-0.6965280 元/股≈55.80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