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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1

兆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丰股份”)于 2022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2,999.73 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2,17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4.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9,999,983.4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72,641.4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127,342.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1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        12,999.73            0
        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2    年产 23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9,513.00            0

                      合计                            22,512.73            0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  占总筹资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    项目
      项目名称          资额(万元)  的比例      日已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

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    12,999.73      57.74%                0  兆丰股份
期)项目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预计募集资金        项目

                                    (万元)    使用量(万元)    实施主体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18,079.69          12,999.73  兆丰股份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的,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 况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
 金 12,999.73 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新增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本次变更情况与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
 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备案,项目代码:
环备[2020]50 号)备案受理书。

  公司“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2,999.73 万元,实施主体为兆丰股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拟组建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生产线二条;2、顺应国家新基建战略,建设远程运维平台(一期),搭建混合云,开发智能应用,监测轴承使用情况,减少事故风险。

  (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尚未进行资金投入。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提出“年产 48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旨在抓住商用车发展机遇,顺应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开发商用车智能轮毂轴承单元产品,建设远程运维平台,积极开拓商用车市场。但受宏观经济影响,2021 年开始,商用车产销量显著下降,与之配套的商用车零部件市场也随之受到影响,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 年 1-11 月,商用车产销同比 2021 年下降 31.9%和 32.1%,长期处于低位徘徊态势。鉴于当前商用车市场行情尚不明朗,继续实施本募投项目存在极大风险。本着谨慎原则,为控制投资风险,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用于更符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的汽车电控领域,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综上,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三、拟新增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第四厂区内现有厂房实施。项目拟利
用厂房建筑面积 10000 ㎡,将进行装修改造设计,配备 10 万级洁净车间 4000 ㎡,
仓储及原料检验车间 3000 ㎡,办公及实验室 3000 ㎡,添置先进高效、可靠、适用的生产设备,组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控生产测试线一条。

  4、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8,079.69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为
500万元(含环保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14,207.50万元,工程预备费441.2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930.97 万元。所有投资在 2 年内完全投入,建设期 T 年
将建设投资(包括设备及工程费用)投资完毕,流动资金在生产经营期的第一年(T+1 年)内投入。

  5、项目建设期及效益测算:项目建设期为1年,第二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40%,第三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四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0%,第五年起开始满负荷生产。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控的生产能力。

  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86,600 万元,利润总额 4,872.82 万元,
投资利润率 26.95%。

  6、计划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为 18,079.69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2,999.73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剩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7、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本项目尚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备案工作。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汽车产业智能化、电子化趋势,积极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智能化程度的逐步提升,汽车电子相关产业也逐步兴起。公司前期已通过在汽车轮毂轴承产品上加载传感器、控制器的方式,在汽车电子领域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在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产品的迭代升级中,车载电控占据重要地位,不可或缺。公司在深耕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之外,积极布局新能源车载电控业务,顺应产业技术变革。
  2、抢占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发展黄金期

  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虽经历多年发展,但基于技术的快速更迭、新兴汽车品牌的不断涌现,各企业的竞争格局尚处于逐步形成过程中。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壮大,与之相对应的汽车产业链也发展的愈加成熟,新能源车载电控市场也会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期。

  3、依托技术优势,发挥产品协同效应

  公司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领域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研发、制造、销售体系。在产品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车载电控领域打造多合一、高集成度的电控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发挥与公司现有产品协同效应,增加单车价值量,增强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产
业链中的竞争优势。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多项产业政策落地,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聚焦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行业整体发展。《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则从节能减排的角度不断推动设备节能减排以及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城市服务等方面的运用,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为进一步助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我国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予以支持。2019 年 12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强国行列”,“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指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等属于鼓励类产业。新能源车载电控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领域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在产业政策上具备充分的可行性。
  2、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崛起,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2021 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354.5 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从
2020 年的 5.4%迅速增长到了 2021 年的 13.4%。车载电控系统是新能源汽车必不
可少的核心零部件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车载电控系统及其零部件(OBC、DC/DC、PDU 等)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3、公司技术、人才的储备,确保项目实施

  公司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通过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研究中心,公司 CNAS 检测研究中心目前可检测项目达到 103项之多;此外,公司与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洛阳轴研所、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等多所大学和科研院所保持着紧密的“产学研”及“产业化”协作关系,通过借用“外脑”极大地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丰富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验及专业核心技术团队,优秀的产品设计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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