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9:15 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 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孔爱祥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8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8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孔爱祥先生、孔辰寰先生、康乃正女士、徐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孔爱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1.02 提名孔辰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1.03 提名康乃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1.04 提名徐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晓蔚先生、郑梅莲女士、傅建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杨晓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2.02 提名郑梅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2.03 提名傅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华标先生、刘芳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范青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陈华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3.02 提名刘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无中小股东投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殷长龙律师、张帅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