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财务概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976,747.2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
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562,621.66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293,446,148.8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477,860,274.45元。
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05,626,216.5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20,562,621.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6,219,392.82元,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1,282,987.75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77,860,274.45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回报股东的原则,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16,550元
(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
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