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涉及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
为“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蠡湖至真”)、合计持股 5%以上大股东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经信”)、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其中,合计持股 5%以上大股东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时,亦减持达到 1%。
2、蠡湖至真与公司股东王晓君女士是一致行动人。
3、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均系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两者属于1 原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已由江苏省无锡市搬迁至福建省泉州市,并更名为“泉州市
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 9 日,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250514880G)。
一致行动人。
4、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数量为 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0=215,316,977 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部分股东的股份减计划: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预计合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10,765,84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若采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2021-071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减持
公告》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若采取其
他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拟于其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2021-07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露公告》 司股份不超过 661,21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1%。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 蠡湖至真拟于其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 2021-073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股份不超过
2,153,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获悉其减持时间均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届满。其中,合计持股 5%以上大
股东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时,亦减持达到 1%。
2 2022 年 4 月 25 日,蠡湖至真与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
州鼎晟”)签署了《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蠡湖至真将向泉州鼎晟转让其持有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2,441,9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份尚未过户至泉州鼎晟名下,转让程序尚在推进中。标的股份未过户前,蠡湖至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股东名称/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无锡金茂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11.06 1,579,100 0.73%
2022 年 5 月 27 日
扬州经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29 日至 11.01 527,200 0.24%
2022 年 5 月 27 日
刘静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66 259,977 0.12%
蠡湖至真 — — — — —
上述股东合计 2,366,277 1.10%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作为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
市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00%;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市,蠡湖至真及
其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自公司上市以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3、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1)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52,903 5.83% 10,973,803 5.10%
无锡金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52,903 5.83% 10,973,803 5.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3,534,992 1.64% 3,007,792 1.40%
扬州经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34,992 1.64% 3,007,792 1.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市,无锡金茂和扬州经信合计持有公司 13,981,5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
(2)董事刘静华女士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44,843 1.23% 2,384,866 1.11%
刘静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1,211 0.31% 596,217 0.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3,632 0.92% 1,788,649 0.83%
(高管锁定股)
(3)蠡湖至真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814,280 34.75% 74,814,280 34.75%
蠡湖至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814,280 34.75% 74,814,280 34.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6,383,410 2.96% 6,383,410 2.96%
王晓君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5,853 0.74% 0 0.00%
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787,557 2.22% 6,383,4103 2.96%
3 蠡湖至真的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于 2022 年 1 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且
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目前处于 100%锁定状态。
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市,蠡湖至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晓君女士合计持有公
司 81,197,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