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中各持有人最终的认缴份额及实缴情况,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之下,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人数、认购份额进行了调整,公司此前制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应作出修订并形成修订稿,该修订稿为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最终执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上述员工持
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蠡湖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9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2%,最高成交价为 12.4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58 元/股,已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 22,944,070.76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2,192,000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的股份,受让价格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的 5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开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号码:0899285275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 11,464,160.0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认购股份数量上限为 2,192,000 股;持有人总人数为 101
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认购份额为 11,464,160.00 份,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1,464,160.00 元,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 2,192,000 股,实际参与认购的持有人总人数为 101 人,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数量上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9 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192,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非交易过户至“无
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该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