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静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7)。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公司董事的刘静华女士拟于其股份减持计划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8,68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4%。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当时刘静华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超过其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一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静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其股
份减持计划时间已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届满。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如下公告: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明细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总数的比例
2019 年 12 月 23 日 15.323 499,800 0.23%
刘静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6 月 8 日 12.156 448,800 0.21%
合计 948,600 0.44%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均系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②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述股东在本次股份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94,743 1.76% 2,846,143 1.32%
刘静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8,686 0.44% 374,936 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46,057 1.32% 2,471,207 1.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静华女士在本次减持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2、刘静华女士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且未超过其作为董事和(原)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转让额度。
3、刘静华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刘静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