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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盛弘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 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邮件及通
讯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其中:董事李晗先生、陈京琳先生、李建成先生、闫晓慧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成先生、陈京琳先生、闫晓慧女士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 年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 309,293,72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753,150 股后的总股本,即 308,540,575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1,818,389.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质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地体现公司 2023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
说明》。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相关意见
详见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审核意见详见 2024 年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方兴先生、肖瑾女士、魏晓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是基于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苏州盛弘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苏州盛弘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苏州盛弘、盛弘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意见
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合计为 179.16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8463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3222 万股,
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25 名(含 18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77 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其中,39 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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