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344,763,146.2 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该案件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
求,二审目前尚未开庭。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 营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来自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
书》案号(2022)粤 0106 民初 8495 号等诉讼材料。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及公司原股东汪卫强先生的股权纠纷,方兴先生及公司为共同被告。案件具体情
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2)粤 0106 民初 8495 号),判决驳回原告汪卫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原告汪卫强不服上述判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2022)粤 0106 民初 8495 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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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求依法裁定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3、判令由被上诉人一(方兴)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 01 民终 12734
号《传票》,《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1、案号:(2023)粤 01 民终 12734 号
2、原审案号:(2022)粤 0106 民初 8495 号
3、案由:合同纠纷
4、当事人姓名:方兴、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传唤事由:庭询
6、应到时间:2023 年 6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涉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公司股东的个人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无论该案件后续有任何进展,均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方兴先生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3874151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75%,第二大股东盛剑明先生持有公司 6.20%的股份,第三大股东肖学礼先生持有公司 4.86%的股份,持股比例与方兴先生有
一定差距。肖学礼先生、盛剑明先生已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分别出具了《关于不
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方兴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无论该案件后续有任何进展,均不会影响方兴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3、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上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1、《传票》((2023)粤 01 民终 12734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