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
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2,28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4.42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2,892.0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300.3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91.71 万元。
截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募集资金 29,591.71 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48420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7 年 9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
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 755917030710688 3,124.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内环支行 743269348290 176.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603328986 2,159.19
合 计 5,459.7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29,591.71 万元,以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募投项目 26,501.7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090.01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0.44%。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对应关系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3,090.01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
加:募集资金闲置时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3,669.78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5,459.79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6,501.70 万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8 月到位,承诺投资的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和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资金到位当年开始建设,在公司租赁的厂房实施。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改在自有物业上实施,由于物色合适土地和建设自有物业需要时间,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完成时间等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19 年 8 月完成。
2、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
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将该项目
建设完成时间变更为 2021 年 12 月;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进行合并管理,变更为“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基地(一期)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租赁的深圳领亚工业园厂房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风二路 49 号盛弘电气工业园的自有物业,并增加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将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4月。变更后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 23,254.70 万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23,077.6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金额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 77.99%。
4、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2 年 12 月完成。
以上相关事项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情况。
六、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10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与期限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在原有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上,再增加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17 日
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共 248,700
万元,累计实现投资收益 3,248.51 万元,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 1,300 万元。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用 途 使用资金(万元) 使用时间 收回情况
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2017.10.17-2018.1.17 已到期收回
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 2017.10.20-2018.1.29 已到期收回
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2017.10.25-2018.4.24 已到期收回
购买理财产品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