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3 月 2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7.1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4.81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四)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原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2 人调整为 238 人,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量由 461.10 万股调整为 453.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97.10 万股调整
为 397.10 万股,预留授予 56.40 万股不变。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
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
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 年 3 月 24 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7.1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38 名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81 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
股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 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 属 权 益 数 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 首 次 授 予 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0,800万元 12,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13,500万元 16,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17,500万元 20,000万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