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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盛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建成 陈京琳 闫晓慧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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