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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1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至 201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

工业园2区6栋5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的股东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9人,持有或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38,278,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56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38,275,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53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1,363,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61,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9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投票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7,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3,0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7,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3,0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5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58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88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8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2,6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58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75,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61,0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7%;反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