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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环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中环环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公告编号:2022-0XX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在确保 不影响 募集资 金投资 计划 正常进 行和募 集资金 安全 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64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4,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816,657.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8,183,343.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0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        拟投入额

 1  郸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6,049.66      38,700.00        38,118.33

 2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      31,000.00      21,800.00        21,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900.00      25,900.00        25,900.00

              合计                  102,949.66      86,400.00        85,818.33

    注:上表中原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拟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 12 个
月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同时,公司应审慎选择理财产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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