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302.654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375.0439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302.6547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375.0439
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22,302.6547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42,375.0439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资者保护机构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主体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高于
《证券法》规定的持股比例等障碍而损害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
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