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77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近日和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江电力”或“甲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或“丙方”)签订了《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以下简称“《承包合同》”)。为确保公司在《承包合同》项下享有的对德江电力的合同权利,甲乙丙三方拟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盛运环保同意将其持有的德江电力7,950万元股权出质给公司。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乙、丙两方就合同约定之股权质押事宜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最终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的重大风险
(1)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的流动资金,不排除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公司在短期内承担较大资金压力的风险。
(2)本合同的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造价审核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德江电力、盛运环保在合肥签订了《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合同暂定总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工程竣工造价审核为准。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一
(1)公司名称:德江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越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投资
(5)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煎茶社区老木关
(6)德江电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为确保中环环保按时回收工程款及资金安全,德江电力拟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给中环环保,为其履行合同项下付款等义务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
2、合同当事人二
(1)公司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开晓胜
(3)注册资本:131,995.292200万元
(4)主营业务: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卫生垃圾、包装垃圾、填埋垃圾、污泥垃圾、工业废旧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焚烧发电,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飞灰处置,电子垃圾处置,废旧橡胶轮胎处置,废旧汽车拆解处置;水污染环境治理,城市自来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工业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城乡环卫(垃圾收集、储运)一体化工程建设,城市城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智慧城市、集群城市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总包、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设计,专用设备制造,建
设安装调试,生产运营管理;成套新型环保设备(顺推式和逆推式炉排焚烧炉,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干法加半干法烟气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袋除尘、电除尘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污泥干化处理设备,脱硫、脱硝、脱氮、脱汞处理设备,城乡环卫收集储运一体化专用环保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项目工程总承包;新型高端各类工程输送机械设备,高层、多层钢结构建筑建设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及其项目工程总包;环保工程技术与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技术与设备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限制类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5)地址:安徽省桐城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
(6)盛运环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为确保德江电力履行付款义务,盛运环保拟将其所持有德江电力全部股权质押给中环环保,作为德江电力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四、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施工地点:贵州省德江县煎茶镇煎茶社区老木关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项目规模:本工程总规模为垃圾日处理量为500t/d。
5、合同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最终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6、合同暂定总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工程竣工造价审核为准。
7、付款方式:合同中对支付方式及具体时间安排均做了明确规定。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一方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按欠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
9、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依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解除。
10、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乙、丙两方就合同约定之股权质押事宜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生效。
11、收入确认政策: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暂定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4.51%,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项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
八、备查文件
1、《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
2、《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