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8年4月20
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金寨南路157-1号中辰假日广场2
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06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0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01《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02《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1选举张伯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伯中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张伯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选举宋永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宋永莲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宋永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3选举张伯雄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张伯雄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张伯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4选举江琼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江琼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江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5选举向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向凤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向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6选举马东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9,000,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马东兵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马东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1选举郭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