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离职暨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总经理离职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李成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成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成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成斌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 7 人变
更为 6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李成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情形,因此李成斌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李成斌先生累计已被公司授予 19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0,000 份股票期权和12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成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8,000股,均为股权激励获授股票,其中已解除限售/归属上市流通股份 147,000 股(含高管锁定股份 87,500 股),尚未解除限售股份 91,000 股。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李成斌先生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以及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李成斌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李成斌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李成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成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总经理李成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维持公司管理的稳定性,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邱盛平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邱盛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邱盛平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已,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任欢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欢顺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任欢顺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任欢顺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任欢顺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0-86130901
传真:0760-86138111
邮箱:renhuanshun@union-optech.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四楼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1、邱盛平先生: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先后任信泰光学(东莞)有限公司主任和课长、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部长、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联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西湾光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盛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544,256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2,408,19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36,064 股。邱盛平先生与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东龚俊强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为一致行动人。邱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任欢顺女士:女,199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办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18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2 月起至今,
任公司证券事务课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欢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