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00股,涉及人数 1 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31%,回购注销价格为6.14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1,356.84元。
2、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已于 2022 年 0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66,317,757 股变更为 166,312,657 股。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18 年10 月 29 日至2018 年 11 月 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4、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被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事项,共向 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4,667股,授予价格
为 9.2226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27日, 上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
7、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项,共 1 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75,333 股,授予价格为 9.2226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日,上市
日为 2019 年 5 月 7日。
9、2019 年 6 月 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7月 9 日,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股。
10、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根据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 15,000 股权激励股的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13、2020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89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626,884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15、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3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474股。
16、2020 年 7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24,859
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0 年 8 月 10日。
17、2021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2021 年 4 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8 人的限制性股票共 602,031股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上市日为 2021 年 4 月 16日。
18、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19、2021 年 7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1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乔登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由于公司原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10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及“第七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其分红由公司代收,股份注销后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对现金分红进行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148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1,356.84 元。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3-10011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4 月15 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66,317,757股变为166,312,657
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56,681,560.00 34.08 5,100 56,676,460.00 34.08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5,712,722.00 33.50 55,712,722.00 33.50
股权激励限售股 968,838.00 0.58 5,100 963,7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