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共计5人参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并经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
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6. 关于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2-1
工作细则》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21.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的《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审议公司签署《关于回购的承诺函》的议案;
24.关于审议公司签署《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的议案;
25.关于审议公司签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26.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议案;
27.关于审议《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的议案;
28.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2-2-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各董事签署如下:
冯学裕(签字): 景在军(签字):
林培(签字): 章归鸿(签字):
应启瑞(签字):
2016年【 】月【 】日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