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00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本次大会形成如下决议:
1.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议案》。
2.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3.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4.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5.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6.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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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8.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9. 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
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
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4.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5.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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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以 5,100 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
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7.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8.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9.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20.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发行上市后所适用<深圳
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1.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签署<关于回购
的承诺函>的议案》。
22.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签署<关于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的议案》。
23.以 722.3589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其中关联股东冯学裕、景在军、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澄天伟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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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以 5,100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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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各股东签署如下:
景在军(签字): 冯澄天(签字):
冯学裕(签字): 徐士强(签字):
冯学平(签字): 冯士珍(签字):
深圳市澄天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深圳市澄天伟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东莞市国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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