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7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2 月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8,976 股,发行价为15.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399,935.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884,527.45 元,余额为人民币 215,515,408.39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306.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4,089,101.8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4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1]49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连同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北京通州分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的存储银行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 801110010122700948 活期
有限公司 州分行
北京创业未来传媒技术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1010010122821971 活期
有限公司 营业部
北京黑马加速科技有限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01010010122701299 活期
公司 营业部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节余募集资金
资总额 金额
1 云平台建设 2,000.00 1,366.44 68.32% 633.56
课程资源采购
2 研发和企业服 13,000.00 6,784.36 52.19% 6,215.64
务包购置
3 铺底流动资金 6,408.91 6,388.20 99.68% 20.71
小计 21,408.91 14,539.00 67.91% 6,869.91
利息收入 - - - 1,280.12
合计 21,408.91 14,539.00 67.91% 8,150.03
三、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 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投项目立项到实际开始投入时间,间隔较长,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募投项目整体功能及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技术实施”“课程资源采购研发”“公司运营”三个方面的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合理降低成本费用,缩减了投资规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1、在技术实施方面:
“云平台建设”子项目中,因信息科技及云技术发展,云服务搭建、采购及实施价格下降,开发硬件及开发软件成本降低,人员技术开发及实施成本降低,节省了部分设备及技术投入预算,同时公司优化技术方案,整合内部已有硬件及软件资源避免重复购置,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金额,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课程资源采购研发方面:
“课程资源采购研发和企业服务包购置”子项目中,通过优化教学设计,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进行课程论证和课程配置,公司将原计划采购的(1)大咖 IP 类(2)知名企业家、知名投资人(3)专家学者类(4)产业实战类(5)专业能力类的五类导师资源提炼、优化、整合为(1)创业家(2)投资人(3)领域专家三类优质导师,通过导师资源的优化配置,采购优质核心课程资源,减少了课程采购支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导师资源,通过签约等方式固化导师与平台的关系,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通过与导师多类型、多方面的合作及采用长期协议定价,减少了课程资源采购研发(导师课程时长采买),实现了公司采购成本有效控制,进一步降低了公司导师及课程资源采购成本;公司通过将积累的优质案例和优质课程进行数字化转型,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增加了公司课程复用率,增强了公司企业加速服务的业务协同,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因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直播等技术发展,公司线上课程制作及直播课程
成本降低,“课程资源采购研发和企业服务包购置”子项目有效节约了导师课程资源投资,节省了资金,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日常公司运营,用以支持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营业收入增长。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用于存放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完成相关验收,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审议事项不存在危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