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9-059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根据该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丰”)持有公司 5,322,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83%),其股份来源均为首发前股份。达晨创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20,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
2019 年 6 月 3 日,达晨创丰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创业黑马股份的告知
函》,自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3 日期间,达晨创丰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80,000 股,所减持的股份数已达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
因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即以 2019 年 7 月 1 日
为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2 日为除权除息日,根据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故达晨创丰对拟减持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达晨创丰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总额不超过 3,808,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股份数量为 2,856,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了达晨创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现将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价格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22 80,000 38.13 0.1176%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23 100,000 38.28 0.1471%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27 200,000 37.99 0.2941%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28 143,000 38.75 0.2103%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29 7,000 38.05 0.0103%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5-31 60,000 38.00 0.0882%
达晨创丰 集中竞价 2019-6-03 90,000 37.41 0.1324%
合 计 680,000 - 1.0000%
注:达晨创丰于 2019 年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6 月 3 日期间,累计减持 680,000 股,
减持比例为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68,000,000 股的1%。
2、股东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达晨创丰 无限售流通股 5,322,930 7.83% 6,500,102 6.83%
(权益分派前 4,642,930)
合 计 5,322,930 7.83% 6,500,102 6.83%
(权益分派前`4,642,930)
注:达晨创丰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为权益分派前股份数,以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为权益分派后股份数,以总股本 95,200,000 股为基数。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达晨创丰减持计划的实施均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达晨创丰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
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及 2019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3、公司股东达晨创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达晨创丰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达晨创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