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5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720,000.00 股,发行价为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7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8,5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55,260,000.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063,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96,7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17]19776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210078801400000128 账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007,018.15
其中: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 17,310.03
项目 金额
减:手续费用 10,291.88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210078801400000128账户于2019年 8 月 13 日销户。
(2)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10060777018800059535 账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04,946.06
其中: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 6,217.56
减:手续费用 1,271.50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0.00
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10060777018800059535 账户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销户。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02771189341 账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6,196,7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6,211,247.91
其中: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 15,702.91
减:手续费用 1,155.00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02771189341 账户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销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无余额并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会同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分子复合屏蔽导热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石”),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与无锡中石、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无余额并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首次发行股
份并上市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3,619.67 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247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 29,066,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2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999,999.13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3,013,773.57 元,余额为人民币 817,986,225.56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76,680.2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16,709,545.2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0]31162 号《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 110904962510666 账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96,709,545.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9,989,262.63
其中:2020 年度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199,989,262.63
项目
减 : 中 国 银 行 宜兴支 行 营 业 部 42,000,000.00
554746515018 账户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23,134,654.35
减:手续费用 10,551.96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477,844,385.03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51,044,385.03
购买结构性存款 126,800,000.00
(2)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 554746515018 账户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6,075,0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