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4 年 4 月 2 日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4 月 0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61】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赵育鹏、梁迪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10061 号
(第一页,共六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朗新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朗新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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