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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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实现净利润 104,961,138.43 元,母公司净利润实现 711,851,996.1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 71,185,199.6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90,360,059.64 元,减去报告期
内实施的权益分派 269,558,955.2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 累 计未 分配 利 润为 2,754,577,043.21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
2,547,518,443.13 元。
鉴于根据《公司法》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1,078,235,821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4,864,805.9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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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4,864,805.99 269,558,955.25 303,391,758.0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39,226,110.91 229,448,206.95
-250,277,3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961,138.43 603,945,488.22
9
研发投入(元) 526,570,140.39 536,574,247.64 519,920,158.65
4,516,760,968. 4,479,343,609. 4,727,289,210.1
营业收入(元)
30 52 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754,577,043.2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547,518,443.1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77,815,519.2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368,674,317.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
152,876,429.2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146,489,837.14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583,064,546.6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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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否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777,815,519.28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5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6.54%、5.0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了切实履行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和本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情况,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而拟定的,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与未来的发展前景,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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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