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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朗新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02人调整为69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54.00万股。

    (五)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08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 万股,授予价格为 8.76 元/股。

    (六)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八)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未能达到《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65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061,660 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的 10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90,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其获授予的
212,73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作废,其中 182,340 股已作废,剩余 30,390 股
尚未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通过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9,282,550 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之后,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公司层面 2022 年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目标,激
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同时,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中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尚未作废的股数,统一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合计 9,282,550 股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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