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新吴区净慧东道90号无锡软件园天鹅座B栋10、11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4,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5.51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7月2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0,5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4,500万股,且公开发行
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
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
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和实际控制人徐长
军、郑新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 于减持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老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股(不包括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
定的承诺: 新买入的股份)事项,本企业/本人承诺如下:在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
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老股不超过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老
股的 1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至24个月内,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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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老股的15%。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直
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
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人方可减持股份。
此外,徐长军、郑新标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徐长军、郑新标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彭知平、焦国云、王慎勇、鲁清芳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实际控制人徐长军、
郑新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彭知平、焦国云、王慎勇、鲁清芳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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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本人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本企
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
企业/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朗新科技所有,同时
本企业/本人持有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
括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无锡道元、无锡富赡、无锡羲华、
承诺:自朗新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
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YUEQI承诺:自朗新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
本单位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天津诚柏、国开博裕、海南华兴
承诺:自朗新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朗
新科技股份,也不由朗新科技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股份。
此外,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上海云鑫还承诺,自本公司取
得朗新科技10%股份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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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YUE QI、上海云鑫、国开
博裕、天津诚柏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
满后2年内,本企业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
金需求等情况综合分析决定减持数量。
此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YUEQI、上海云鑫、
天津诚柏、国开博裕还承诺:本单位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
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的价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
价格;本单位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持有的朗新科技股份时,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朗新科技,并由朗新科技及时予以公告,自朗新科技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股份;如本单位
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
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朗新科技所有,同时本单位所持有的
剩余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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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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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提示: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