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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2-00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任期内离任董事任期届满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拟继
续实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阮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发前股东、离任董事原任期届满后拟顺延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披露了阮斌先生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减持计划,阮斌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并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收到阮斌先生的告知函,截至到本公告披露之日,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阮斌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9月9日 105.00 337,500 0.44
-2022年1月5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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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50,000 1.76% 1,012,500 1.32%
阮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7,500 0.44% 253,125 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2,500 1.32% 759,375 0.99%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按照 2022 年 1 月 5 日的数据填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阮斌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于即
日起生效。本次减持属于在任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30 日)届满前离职、并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减持情形,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阮斌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阮斌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二、下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阮斌先生拟继续减持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其中:首发前股份数
本比例(%) 量(股)
阮斌 1,012,500 1.32 1,012,5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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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1,01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其中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减持数量不超过其 2022 年年初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
253,125 股。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阮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斌先生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进入自主
行权期,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按截止到 2022 年 1 月 5 日收盘后的公司总股本
7,661.682 万股计算。
2、阮斌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于即
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阮斌先生属于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情形,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后的减持,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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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阮斌先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其减持的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阮斌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阮斌先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阮斌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拟继续实施减持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