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0 号)同意,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 29,172,89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53 元,共计募集 715,610,991.7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8,875,947.6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6,735,044.05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32 号)。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2、投资产品类别: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且上述保本型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产品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