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3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2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2 年 5 月 30 日至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9)。
3、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4、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参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30 人变为 227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6 万股调整为 504.5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数量由 358.80 万股调整为 357.3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7.40 万股调整为 345.90 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因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2021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419,135,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00008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分红以及除权除息价的相关参数及公式计算如下: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份)*10=150,889,115.30÷421,200,000*10=3.582362 元,每股现金红利为 0.3582362 元。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参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19.01 元/股调整为 18.65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 26.61 元/股调整为 26.2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除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议案的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授予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电连技术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