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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6

电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育宣先生、李瑛先生、王国良先生、高云龙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青先生、李勉先生、卢睿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卢睿先生虽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续聘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  奥

                                                            关新红

                                                            陈  青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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