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审部对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2 号文《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30,000,000 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价格为每股 67.72 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31,6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166,028,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65,572,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301,753.0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668,05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659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半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15,943.1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8,075.52 万元,专户余额为 123,023.2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5,131.94 万元,及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80,000 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1,374,622,871.99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7,749,063.25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67,958,082.81
(3)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73,724,355.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040,897.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30,232,268.13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7 年 8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至 2019
年 1 月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销户)、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018 年 1 月,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
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销户)、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销户)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19 年 1 月,公司连同招商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已销户);
2021 年 1 月,公司就新项目“5G 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开立了新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公司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新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管理制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中心区支行 20000035110700017856793 852,873.8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602268289 477,444,921.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新开立
深圳铁路支行 44250100003609886688 164,133,779.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021 年新开立
分行 20000035110700038927460 586,703,810.9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2021 年新开立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87261841338 1,096,882.31
合计 1,230,232,268.13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理财的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上述议案获得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
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闲置
报告期 累计变
累计变更 两年
已累计使用 内变更 更用途 尚未使用募
募集年 募集 募集资金总 本期已使用募 用途的募 尚未使用募 以上
募集资金总 用途的 的募集 集资金用途
份 方式 额 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 集资金总额 募集
额 募集资 资金总 及去向
额 资金
金总额 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