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71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需对《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中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一、回购股份方案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及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任俊江先生、高管李瑛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本公告“一、回购股份方案”中“(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琮碧睿信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2,960,000 股。截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4,971,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不存在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亦不存在明确的减持计划。后续,前述人员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一、回购股份方案
(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及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1、公司董事任俊江先生、高管李瑛先生的减持计划详见本公告“一、回购股份方案”中“(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遵守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管增减持的相关规定及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增减持承诺的前提下,在回购股份期间,董事任俊江先生、高管李瑛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关于其减持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琮碧睿信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60,000 股。截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4,971,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
经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确认,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俊江先生在遵守法律法规对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增减持承诺的前提下,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关于其减持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