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龚立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30,4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0%)的股东龚立群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2月10日),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高管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龚立群先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龚立群 430,452 0.20% 其中IPO前取得239,140
股,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
191,312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股东计划减计划减减持减持减持价格减持股减持的
名称 持数量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其中IPO
2018 前取得
具体减持价
年8月 239,140
格视市场价
不超过 不超过公 10日 股,2017
集中竞 格确定,且不 个人资
龚立群 107,000 司总股本 至 年资本
价 低于首次公 金需求
股 的0.05% 2019 公积转
开发行时的
年2月 增
发行价格。
10日 191,312
股。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股东的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如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3、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龚立群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龚立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龚立群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龚立群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龚立群先生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