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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6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余琳玲女士、公司监事冯自成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18,91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274%)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和其关联方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820,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716%,以下简称“淄博创新”)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1,788,1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241,2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7216%)的股东苏州康博沿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1,24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216%)。

    3、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180%)的公司董事余琳玲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45%)。

    4、持有本公司股份1,873,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36%)的公司监事冯自成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68,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8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关联方淄博创新、苏州康博、余琳玲女士和冯自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备注

                                (股)          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18,914,800  9.6274%

          团有限公司

    2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6,820,560

                                          3.4716%

          投资有限公司

    3    苏州康博沿江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11,241,240  5.7216%

          伙)

    4    余琳玲                                        任职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2,000,000    1.0180%

                                                        董事会秘书和
                                                        财务负责人

    5    冯自成            1,873,560    0.9536%      任职公司监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深创投及其关联人淄博创新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投资原因。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1,788,116股,即不超过英科医疗总股本的6%。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929,372股)。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减持。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苏州康博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计划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11,241,240股,即不超过英科医疗总股本的5.7216%。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964,686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929,372股)。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余琳玲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45%,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

    (四)冯自成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3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84%,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深创投及其关联公司淄博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对于本机构/本人于2015年12月通过对发行人增资所获得股份,自本机构/本人对发行人增资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股份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股份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三)余琳玲女士、冯自成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2、(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如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苏州康博、余琳玲女士和冯自成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苏州康博、余琳玲女士和冯自成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在减持期间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苏州康博、余琳玲女士和冯自成先生不
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深创投、淄博创新、苏州康博、余琳玲女士和冯自成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