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447名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上述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47名激励对象办理190.8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