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玉高林)和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林同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494,11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413,914,283 股(总股本指代下同)的 5.1929%。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69,571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截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和玉高林和高林同
创上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 2021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
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首次减持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通
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344,083 股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降至 5%以下。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95,4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 4.9999%。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
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69,4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专用账户股
(股) 份后总股本
比例
深圳和玉高林股 2021-04-29
权投资合伙企业 集中竞价 至 129.32 807,500 0.1951%
(有限合伙) 2021-06-10
上海高林同创股 2021-04-30
权投资合伙企业 集中竞价 至 127.63 1,261,912 0.3049%
(有限合伙) 2021-06-10
总计 - - - 2,069,412 0.5000%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减持前持有股份 上述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股数(股) 专用账户股 股数(股) 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 份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深圳和玉 合计持有股份 20,232,205 4.8880% 19,424,705 4.6929%
高林股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合伙 股份 20,232,205 4.8880% 19,424,705 4.6929%
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伙) 0.0000% 0.0000%
上海高林 合计持有股份 1,261,912 0.3049% 0 0.0000%
同创股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合伙 股份 1,261,912 0.3049% 0 0.0000%
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21,494,117 5.1929% 19,424,705 4.692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21,494,117 5.1929% 19,424,705 4.692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21-025),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
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和玉高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 80%,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和玉高林该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述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 80%。
3、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